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集团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为我院在职在岗人员,并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
二、本次职称申报系列:
1、高校教师系列初、中级;
2、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初、中级;
3、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初、中级。
三、政策口径:
按照《关于印发<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集团讲师资格条件>等四份文件的通知》(淮信院人字〔2011〕6号)(附件1)、《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说明》(淮信院人字〔2011〕18号)(附件2)规定条件和要求执行。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5月31日——6月13日,请各位申报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统一交至所在单位(部门);
2、6月14日——6月23日,请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个人述职及群众测评。按要求整理、汇总材料,报送人事处;
3、6月24日-6月底,人事处组织审核材料,召开资格审查会议;
4、7月,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评审。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及相关申报人按日程安排开展工作;
2、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审核报送。申报表格涉及所在部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等(集团党委、行政公章,集团党委、院长签字等除外)的,请在所在单位(部门)报送材料前完成。涉及教职工个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等内容的,请所在单位(部门)按照相关考核要求,规范程序,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3、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 亮 联系电话:83808030 地点:B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