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说明 一、系统需实现如下功能 1、实现易耗品分类库的建设; 2、实现对库房的管理; 3、期初建账:对于已经在库的资产,在初次使用系统时,由院系易耗品管理员进行期初建账工作,可根据导入模板,将现有库存的易耗品(存货)导入系统。 4、入库登记:分为直接入库和直接领用两种方式;直接入库,由保管人/领用人或者院系管理员发起入库登记,经院系易耗品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完成入库,生成相应的入库信息。直接领用,入库登记时,入库方式选择直接领用,单据流程结束后,生成收发单信息。 5、出库管理:保管人/领用人或者院系管理员发起领用登记,由院系易耗品管理员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完成出库,生成相应的出库信息。 6、入库单查询:可以根据院系、入库单号、库房名称、入库日期等字段来查询入库单。 7、出库单查询:可根据单据号、领用人、领用日期、院系、库房等查询出库单 8、库存查询统计:可以根据关键词、院系、易耗品分类、库房等查询库存情况。展示的信息包括易耗品品名、分类、数量和金额、所在库房。也可统计某库房的期初、入库、出库、期未情况。 9、流水账查询:可以根据名称、规格、库房、院系等字段来查询易耗品库存流水账,展示信息包括单据号、出入库情况、库房结存等信息。 二、性能需求 需在原国资系统上进行升级,保证升级后共用一套账号进行登记操作,且整个升级改造过程中保证原国资管理信息系统不受影响,可继续提供正常服务。系统容量应满足我校全校职工使用,不能限制人数或使用点数。 三、项目其他要求 (一)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从项目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 (三)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售后要求: 1、供应商所使用的系统在安装期、试运行期、保质期内,系统产生故障或系统运行不正常运行时,供应商均应及时进行维护及问题诊断,如为软件问题则进行免费更改和完善。 2、本项目中所有系统质保期为3年。服务规格为:响应时间:≤4小时;提供5×8小时服务热线。质保期自系统正式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具体至少包括: (1)供应商必须承诺在2-4小时内对项目单位所提出的维护要求作出反应(节假日可做适当的延长),并提供维护热线;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出质保期内的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等); (3)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应保持技术团队的相对稳定,以满足业主对软件升级和维护的需要; (4)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根据业务需要免费提供有关软件升级维护; (5) 质保期内的其它细节在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确定。 3、培训使用:提供用户使用说明手册(电子版),提供一次免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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