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精神,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我校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单项(或同批次)采购预算达3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二、公开主体及渠道
采购意向由我校各申购单位负责报送(格式见附件1),采购办公室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开。
三、公开内容
1、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省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小额零星采购除外。
2、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3)采购预算金额;(4)预计采购时间;(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采购预算金额可以低于实际预算安排数,以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准备。
四、公开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五、相关说明
1、申购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向采购办公室报送次月实施项目的采购意向,以免耽误采购实施进度。
2、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应当单独提前公开。
3、对年中新增采购项目以及实行临时采购预算执行制度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及时公开采购意向。
4、预算单位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5、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 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0517-83808166 罗老师
附件1:best365官网中文版采购意向公告(格式)
best365官网中文版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