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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选树淮安市第二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二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3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选树淮安市第二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二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淮科协发〔2019〕31号),现将组织参加选树淮安市第二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二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我市科技工作者,已入选上届“科技之星”人员不在本次选树范围。
二、选树名额
本届选树20名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并从中选出10名“科技之星”;1个市重特大项目或重点工程的创新团队。
三、选树对象
推荐对象应为在淮安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术研究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其研究成果有较高的水平或价值;
2、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科技应用和开发研究方面实现了较大的突破,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4、在科学技术普及、智力开发、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中成绩显著;
5、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组织才能,科技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
有意申报者,请于4月20日将全套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送科研处 ;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187248958@qq.com材料文件包命名方式:院部+申报人姓名。
请申报者根据时间节点安排申报事项,逾期不再受理;请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刘朋;联系电话:83808042;
办公室:S31520;邮箱: 187248958@qq.com
附件1《关于选树淮安市第二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二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原文
附件2淮安市第二届“科技之星”暨第十二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科研产业处
2019 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