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暂且按照集团统一考核标准执行,新学期按照系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为充分调动我院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best365官网中文版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辅导员实行院系双重领导
学生工作部(处)是集团辅导员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系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强化基础工作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考核体现客观,注重实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
各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系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以辅导员自身工作情况、班级管理效果等为考核指标,对辅导员工作按月考核,学期考评。
第四条 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辅导员月工作考核分为工作态度(15分)、工作作风(35分)、工作绩效(50分)三个部分,量化总分:100分。(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六条 学期考核方式及程序
辅导员考评工作包括学生评议、日常考核、院系评价三部分,其中学生评议占30%,日常考核占50%,院系评价占20%。根据考核得分,由考核小组确定辅导员学期工作考核等级,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一)学生评议(30分)
由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不少于25%的比例,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在听取辅导员述职报告后,填写《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将汇总结果取平均分值。
学生评议分=平均得分×30%。
(二)日常考核(50分)
日常考核分=Σ(月考评分)×50%/月数。
(三)院系评价(20分)
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提供的个人工作总结、与考核有关的材料及日常掌握情况(包括院领导、值班干部和学工督导检查、召开座谈会、学生熟悉率测试、班级公物损坏情况统计等形式),对辅导员进行总体评价打分。
(四)附加项目分(10分)
1、所带班集体或辅导员个人工作在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荣获表彰奖励,系级加0.2分/项,院级加0.5分/项。
2、辅导员公开发表学生工作方面论文,普通刊物加1分/篇,核心刊物3分/篇。
3、辅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和考核,培训合格证书加1分/项,技能等级证书加2分/项。
4、辅导员承担学生工作方面课题研究,院级加2分/项,省部级5分/项,国家级10分/项。(参加人员加分限署名前三位,以相关部门结题报告为准。)
第七条 考核结果
考核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60分~89分)、不称职(60分以下)三个等级。学期推荐优秀的辅导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0%。
辅导员考核结果记入辅导员业务档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的辅导员可申报年度优秀辅导员。
第八条 工作事故认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一般工作事故,不得申报学期优秀辅导员。
1、无故不参加辅导员会议、值班、培训或专题活动二次以上者。
2、无故一周不深入走访学生宿舍者。
3、无故一周不深入走访教室者。
4、所带班级学生违纪处分率6%以上者。
5、不能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导致工作延误、影响院系整体工作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较大工作事故,辅导员学期考核为不合格。
1、所带班级学生违纪处分率高于10%者。
2、学生评价差,学期学生评议分数为60分以下者。
3、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者。
4、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等问题不能积极处理,导致较长时间不能解决者。
5、学生评优奖励、困难资助、组织发展等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者。
6、在班级、辅导员和学生等考核评比中弄虚作假者。
7、一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一般工作事故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集团将给予解聘。
1、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3、不关心学生学习、生活,造成学生意见很大,对辅导员工作评价较差者。
4、因辅导员政治修养、个人品行等原因,不适合担任辅导员工作者。
5、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学生伤亡、火灾、刑事犯罪等重大事故者。
6、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集团重大影响者。
7、聘期内,出现两次以上较大工作事故者。
第九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
附件一:
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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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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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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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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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态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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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资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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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上报材料:计划详细、可操作;总结客观、真实;材料准确、完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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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根据资料质量,优秀记1分,合格记0.5分,不合格记0分;迟交记-0.5分,不交记-1分。(按次记分,总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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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考勤(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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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时参加,遵守纪律,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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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迟到或早退2次记缺席1次,事假2次记缺席1次,病假、公假不作缺席,得分=(实到次数/应到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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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任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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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对外事务、临时交办任务等工作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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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或听取学生、职能部门意见:突发事件、对外事务、临时交办任务等工作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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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作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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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基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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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随堂听课或随堂晚自习至少一次;每周进宿舍至少一次;
参加升旗仪式、早锻炼或院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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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或了解学生:参与1次加1分,最高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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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务活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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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或班级活动,每月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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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或了解学生:少开1次扣1分,班会内容传达不到位扣0.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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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教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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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联系半数以上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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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或了解任课教师:联系任课教师一次加0.5分,每月最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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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家长(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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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联系学生家长人数至少达学生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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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或了解家长:联系家长一次加0.5分,每月最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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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学生(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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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与1/3学生谈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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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或了解学生:联系学生一次加0.2分,每月最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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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活动指导(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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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具有专业性、趣味性、教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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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活动现场,了解学生或有关部门:系部视实际情况评级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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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绩效(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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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月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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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系部考核结果进行:班级积分(百分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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