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在籍专科生接读自考本科(以下称“专接本”)的工作,根据苏教考【2008】14号、【2008】2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自考“专接本”招生对象是列入国家计划,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二年级下学期报名)
二、入学方式:自愿报名 免试入学
学制:二年(脱产) 即:“2+2”,专科在籍学生二年级下学期开始报名,第三年开始接读
三、报考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报考的“专接本”专业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专科毕业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
四、成绩计算方法:
沟通课程(5门左右)平时占40%,自考统考占60%;
衔接课程(4门左右)平时占30%,自考统考占70%;
主干课程(5门左右)自考统考占100%。
五、毕业文凭及待遇:
成绩合格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主考高校附署,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主考高校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学费4800元/年(不含毕业设计费、实践费)
七、办学地点:
所在专科best365官网中文版(在我院)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继续教育与培训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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