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产业处]2010年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院各单位、各部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科学技术研究综合能力强,科研和社会服务成绩卓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成效,勇于创新。
(二)科技业绩(综合评定)
说明:
1、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直接成为院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2、其他申请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填写近三年内,人事处注明的本单位员工(不含院领导),科技工作业绩,按权重统计总分÷职工人数=人均分数,排序高的单位当选。
1、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权重:结题3分,在研2分。(子课题除外)
2、 主持并结题1项有省财政经费支助的省级项目,权重:科技厅2分,其他厅1.5分。各类研究会按降一等级处理。
3、 主持并结题1项市、厅级有财政经费支助的项目,权重:1分。各类研究会按降一等级处理。
4、 主持1项横向课题,实到院财务处经费达5万元人民币,权重:5万元0.5分,10万元1分,20万元及以上1.5分。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含教育规划)1分;非资助项目0.5分。
5、 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发表1篇学术论文(非学位论文,以下同),权重:被SCI、EI、ISTP、ISSHP、CSSCI、SSCI收录, 2分,中文核心刊物0.5分。
6、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获市级(政府)论文奖1次,权重: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各类集团统一申报学会课题,按照降一等级处理。
7、 主编(著)1部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权重:1分。
8、 获政府优秀科技工作者奖1次,权重:省级2分,市、厅级1分。
9、 主持的研究项目,获政府科技进步奖1次,权重:省二等或市一等3分,省三等或市二等2分,省四等或市三等1分。各类学会奖项按降一等级处理。
10、 1项授权专利,权重:发明专利3分,实用新型1分,外观设计0.5分。
11、 1项软件著作权,权重:1分。
三.评选程序
1、 单位申报(填写申请表,请登陆科技处网页在“科技频道”下载申报表),单位主管亲自审核并签字,于2010年12月7日前,向科研产业处递交申报表。
2、 院科研产业处、高教研究所,于2010年12月8日前完成审核,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9日公示。
3、 院科研产业处汇总评审结果,拟制推荐意见,报院务会批准。
四、奖励
(1) 本届集体评优名额为3名;
(2) 被评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和2000元奖金;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集团
2010年10月29日
[科研产业处]2010年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 评选范围
本院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在职人员。
二、 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科学技术研究综合能力强,科研和社会服务成绩卓著;有社会服务意识和务实的科技工作实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科技素养;关心集体,团队协作,勇于创新。
(二)科技业绩(综合评定)
说明:
1、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获得国家级奖励的项目,前三名成员直接成为院先进科技工作者;
2、其他申请先进科技工作者,至少在三年内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类要求;
3、在符合2的前提下按权重统计分数并排序,同一类有两项或以上的,第二项按2/3折扣计分,第三项按1/3折扣计分,第四项起不计分,仅供排序时参考。
1、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权重:结题3分,在研2分。(子课题除外)
2、 主持并结题1项有省财政经费支助的省级项目,权重:科技厅2分,其他厅1.5分。各类研究会按降一等级处理。
3、 主持并结题1项市、厅级有财政经费支助的项目,权重:1分。各类研究会按降一等级处理。
4、 参与(排名前三位)并结题市、厅级有财政经费支助的项目3项或省级有财政经费支助的项目2项,权重:1分。
5、 主持1项横向课题,实到院财务处经费达5万元人民币,权重:5万元0.5分,10万元1分,20万元及以上1.5分。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含教育规划)1分;非资助项目0.5分。
6、 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发表学术论文(非学位论文,以下同),被SCI、EI、ISTP、ISSHP、CSSCI、SSCI收录1篇或在北大版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权重:1分。
7、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获市级(政府)论文奖1次,权重: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各类集团组织学会论文按降级处理。
8、 主编(著)1部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权重:1分。
9、 获政府优秀科技工作者奖1次,权重:省级2分,市、厅级1分。
10、 主持的研究项目,获政府科技进步奖1次,权重:省二等或市一等3分,省三等或市二等2分,省四等或市三等1分。各类学会奖项按降一等级处理。
11、 1项授权专利的发明人,权重:发明专利3分,实用新型1分,外观设计0.5分。
12、 1项软件著作权的发明人,权重:1分。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本人填写申请表,请登陆科技处网页在“科技频道”下载申报表),备齐申报材料原件,由系(部)、部门组织审核后,于2010年12月7日前,向科研产业处递交推荐表。
2、 院科研产业处、高教研究所,于2010年12月8日前完成审核,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9日公示。
3、 院科研产业处汇总评审结果,拟制推荐意见,报院务会批准。
四、奖励
(1) 本届评优名额为10名(社科3名、科技7名),不足10名的以实评名额为准;
(2) 被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颁发奖状和1000元奖金;
(3) 优先支持先进科技工作者申请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集团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