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的通知
各院部:
为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实训教学安全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实训(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验)室安全材料检查及归档
各院部要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所列项目,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排查。对照检查项目表,查漏补缺,切实抓好整改,坚决不留缺项。同时,请做好各项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为迎接2022年省厅实验室安全有关检查做好准备。
二、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
年度报告是各院部过去一年实验室安全工作整体情况的反映。请各院部围绕实训(验)室发展和安全工作基本状况、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安全宣传与安全教育、安全专项检查、应急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情况,系统总结本年度实训(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实训(验)室安全年度报告》(附件2),并填写《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告的各项内容、数据的填写应客观真实,各项内容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于1月12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材料归档和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提交电子稿,《实训(验)室安全年度报告》(附件2)、《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需提交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稿。
报送地址: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修业楼115室),联系人:胡波,邮箱:hbch08@163.com电话:8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