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依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及结合学生缓考需求等实际情况,现决定将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不含重修、结业换证)成绩录入中的“缓考”权限临时开放给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对本教学班学生进行缓考认定。请各院(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现作以下说明:
1、 本次临时开放任课教师录入缓考权限只限定正常考试且后期可返校进行补考的学生,下列情况任课教师不得使用“缓考”认定:
(1)2020级毕业班或后期无法返校的学生;
(2)重修考试、结业换证考试的成绩;
(3)通识类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成绩;
(4)其他无补考安排的考试成绩。
2、 任课教师依据本教学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原则上需应考尽考,对确认是无法考试的学生,且后期可返校补考的期末成绩可按“缓考”认定(在备注栏中选择“缓考”),如无法确认的按“缺考”认定。
3、 认定学生期末为“缓考”的,请务必录入非期末考试项成绩,学生后期补考试的成绩将只作为期末成绩,需与其他项成绩以设定的比例折算得到最终总评成绩。
4、如有已提交成绩,但需修改为缓考的,请进行成绩提交返回申请,并联系教务员审批返回已提交成绩后修改并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