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导意见》(淮信院教字〔2016〕10号)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导意见补充说明》(淮信院教字〔2017〕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完成时间
2020年1月20日之前。
三、提交材料
请各院部在2020年1月2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院部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一览表(按教师性质分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类教师考核打分及排序情况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稿报送到教务处修业楼S5-119室,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hcitjs@163.com。
四、其他事项
1.各院部考核细则应经过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二级教代会讨论通过、在本院部公布后实施。
2.教师在授课中应落实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的有关要求,建议将课程思政施教情况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考察点。
3.校内兼课教师是指承担教学任务的坐班人员,由所授课程归口单位实施考核。跨院部有授课任务的兼课教师,只在一个院部参加考核,原则上按照教师专业归口或教学工作量确认考核归口部门。
4.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在本院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到教务处。
5.请认真核对2020年度任课教师名单,如有问题,请提交相关书面说明,与教务处李博联系,电话:83808098。
附件1:2020年任课教师名单
附件2:院部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