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走读生重新核定的通知
在校生走读生办理相关程序,本周五完成。如现已走读,但无法提供走读协议者,请到J4-111补办;如走读协议时间已过,还需走读,请到J4-111续办;如下学期需走读者,请填写走读生申请表(学工处网站资料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J4-111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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